一、合同概述<
.jpg)
本合同(以下简称本合同)由甲方(私募基金管理公司)与乙方(托管银行)就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托管服务及信息披露服务达成一致,特订立如下:
二、合同双方
1. 甲方:[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名称],以下简称甲方。
2. 乙方:[托管银行名称],以下简称乙方。
三、托管服务内容
1. 乙方负责对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进行托管,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、完整和合规。
2. 乙方提供基金资产保管、资金清算、会计核算、信息披露等服务。
3. 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,对基金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四、信息披露服务内容
1. 乙方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,及时、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相关信息。
2.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净值、投资组合、业绩报告、风险提示等。
3. 乙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五、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托管费:甲方按照约定的费率支付托管费用,具体费率根据市场行情和双方协商确定。
2. 信息披露费:甲方按照约定的费率支付信息披露费用,具体费率根据市场行情和双方协商确定。
3. 支付方式:甲方应在每个服务周期结束后,按照乙方开具的发票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。
六、合同期限及终止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[合同期限]年。
2.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权提前终止合同,但需提前[提前通知期限]书面通知对方。
3. 合同终止后,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结清所有未支付的费用。
七、违约责任
1. 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,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,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。
2.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,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按未提供服务部分费用的百分之十计算。
3. 双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八、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其他
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。
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结尾:
关于上海加喜财税(官网:https://www.jianchishui.com)办理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托管费与信息披露费合同相关服务的见解:上海加喜财税专业提供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服务的办理,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的团队,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、合规的服务,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,助力私募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。